“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星沙时报全(quán)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雾气初散,捞刀河面跃动着(zhe)细碎的(de)金光,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
这(zhè)一幕“鱼跃江面、沙鸟翱翔”的(de)动人瞬间,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jiànzhèng)。
近年来,长沙县(chángshāxiàn)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fùnéng)监管(jiānguǎn)、以共治凝聚合力、以修复重建生态,创新构建“巡查链、共治链、修复链”协同机制,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gòuzào)“全域巡查链”
“捞刀河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shèbèi)进行(jìnxíng)垂钓,请立即核实!”5月24日清晨(qīngchén)7点,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15分钟(fēnzhōng)后,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1kg渔获物。
科技赋能、迅速响应。这次精准(jīngzhǔn)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人工巡查+渔政(yúzhèng)船(chuán)巡航”四位一体执法体系。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xìtǒng)、县视频超融合“智慧渔政”平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浏阳河(liúyánghé)、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shuǐyù)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shuǐlùkōng)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
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zhíbān)值守制度。网格执法队员们(men)24小时在线,对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yǐjí)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全流域执法。一旦(yídàn)收到预警信息,网格队员确保(quèbǎo)5分钟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xíngzhèng)执法(zhífǎ)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yúqǐ),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全员共治链(gòngzhìliàn)”
“这些违规(wéiguī)渔具一部分(yībùfèn)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一部分是通过(tōngguò)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据执法队员介绍,今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协同镇街构建“网格长+护渔员+执法队员”三级管理(guǎnlǐ)体系,划分(huàfēn)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suǒyǒurén)不明的船舶进行(jìnxíng)排查,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共查获电鱼(diànyú)工具16套,地笼132个、拦(lán)河网10张,钓鱼竿41根,“三无”船舶7艘。目前,这些渔具(yújù)均被集中销毁。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jǔbào)(jǔbào)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志愿者(zhìyuànzhě)及反电联盟(liánméng)互动协作,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作案规律特点(tèdiǎn),精准定位,重拳出击,依法(yīfǎ)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zhuānxiàng)打击行动50次,清理违规网具83件,清理三无船舶3艘,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bǔlāo)风险隐患,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shíxiàn)“水面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生态修复(xiūfù)链”
“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黄花综合行政执法(zhífǎ)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前,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wéizi)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dìlóng)捕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duì)毛某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确定(quèdìng)赔偿金额(jīné)、履行方式(fāngshì)和履行时间。
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近年来,长沙县先试先行,有序(yǒux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sǔnhàipéicháng)制度改革工作。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双立案”“双调查(diàochá)”“双办理(bànlǐ)”,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duōyuánhuà)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引导(yǐndǎo)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补偿修复渔业资源,促进(cùjìn)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qǐ),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在捞刀河、浏阳河等水域(shuǐyù)增殖放流鱼苗142.4万尾,全力修复(xiūfù)水域生态。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到(dào)凝聚多方治理(zhìlǐ)合力,再到有序推动(tuīdòng)生态修复,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héli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
◎星沙时报全(quán)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雾气初散,捞刀河面跃动着(zhe)细碎的(de)金光,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
这(zhè)一幕“鱼跃江面、沙鸟翱翔”的(de)动人瞬间,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jiànzhèng)。
近年来,长沙县(chángshāxiàn)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fùnéng)监管(jiānguǎn)、以共治凝聚合力、以修复重建生态,创新构建“巡查链、共治链、修复链”协同机制,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gòuzào)“全域巡查链”
“捞刀河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shèbèi)进行(jìnxíng)垂钓,请立即核实!”5月24日清晨(qīngchén)7点,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15分钟(fēnzhōng)后,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1kg渔获物。
科技赋能、迅速响应。这次精准(jīngzhǔn)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人工巡查+渔政(yúzhèng)船(chuán)巡航”四位一体执法体系。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xìtǒng)、县视频超融合“智慧渔政”平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浏阳河(liúyánghé)、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shuǐyù)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shuǐlùkōng)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
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zhíbān)值守制度。网格执法队员们(men)24小时在线,对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yǐjí)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全流域执法。一旦(yídàn)收到预警信息,网格队员确保(quèbǎo)5分钟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xíngzhèng)执法(zhífǎ)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yúqǐ),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全员共治链(gòngzhìliàn)”
“这些违规(wéiguī)渔具一部分(yībùfèn)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一部分是通过(tōngguò)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据执法队员介绍,今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协同镇街构建“网格长+护渔员+执法队员”三级管理(guǎnlǐ)体系,划分(huàfēn)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suǒyǒurén)不明的船舶进行(jìnxíng)排查,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共查获电鱼(diànyú)工具16套,地笼132个、拦(lán)河网10张,钓鱼竿41根,“三无”船舶7艘。目前,这些渔具(yújù)均被集中销毁。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jǔbào)(jǔbào)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志愿者(zhìyuànzhě)及反电联盟(liánméng)互动协作,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作案规律特点(tèdiǎn),精准定位,重拳出击,依法(yīfǎ)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zhuānxiàng)打击行动50次,清理违规网具83件,清理三无船舶3艘,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bǔlāo)风险隐患,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shíxiàn)“水面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生态修复(xiūfù)链”
“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黄花综合行政执法(zhífǎ)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前,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wéizi)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dìlóng)捕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duì)毛某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确定(quèdìng)赔偿金额(jīné)、履行方式(fāngshì)和履行时间。
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近年来,长沙县先试先行,有序(yǒux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sǔnhàipéicháng)制度改革工作。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双立案”“双调查(diàochá)”“双办理(bànlǐ)”,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duōyuánhuà)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引导(yǐndǎo)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补偿修复渔业资源,促进(cùjìn)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qǐ),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在捞刀河、浏阳河等水域(shuǐyù)增殖放流鱼苗142.4万尾,全力修复(xiūfù)水域生态。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到(dào)凝聚多方治理(zhìlǐ)合力,再到有序推动(tuīdòng)生态修复,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héli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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